現有職位 開始日期 結束日期
輸入個人資料以供發放交通費(適用於選擇領取應課稅交通費及已出席試場主任會議/指定簡介會或已於外校試場監考之學校考務人員)
2024年
03月18日
2024年
05月28日
申請2024年全港性系統評估閱卷員 (小三、小六及中三)
2024年
03月25日
2024年
04月26日
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體育科實習考試協助員(應邀申請人)
2024年
04月20日
2024年
04月30日
申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體育科實習考試助理審核員(應邀申請人)
2024年
04月20日
2024年
04月30日
申請2024年全港性系統評估 紙筆評估行政助理(AAA)
2024年
04月25日
2024年
05月9日
校長確認2024年全港性系統評估閱卷員網上申請
2024年
3月27日
2024年
5月3日
查詢申請情況
更改個人資料
更新銀行戶口號碼(供已被委任的閱卷員及口試主考員使用)
考務人員網上問卷調查
參考文件
使用者手冊︰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語文能力評核
-- 全港性系統評估

其他資訊︰
--閱卷員須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閱卷員須知(全港性系統評估--中學)
--閱卷員須知(全港性系統評估--小學)
--申請者須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
--申請者須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
--評估行政助理須知
--筆試評卷員/口語評核員須知(語文能力評核)
--說話能力主考員須知(全港性系統評估)
--ABRSM術科考試候考室主管須知
--口試主考員資訊(GCE/IGCSE)
--領取評卷文件授權表格
--考務人員防貪培訓
--評核中心名稱縮寫

質素政策
最新消息
  • 2024年全港性系統評估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誠意邀請教師擔任「2024年全港性系統評估」閱卷員。教師須以學校帳戶登入系統遞交申請。
  • 網上評卷工作日期
    小三及小六級中文、英文、數學: 2024年7月6日至7月20日
    中三級中文、英文、數學: 2024年7月10日至7月27日
  • 申請閱卷員
    開始日期 結束日期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4月19日*
    * 網上閱卷員申請限期已延至2024年4月26日
  • 校長確認閱卷員申請
    開始日期 結束日期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4月26日**
    ** 校長確認閱卷員申請限期延至2024年5月3日
  • 校長須核實申請人各項資料,確保資料正確無誤,並於2024年4月26日**或以前確認所有申請。所有逾期或未獲校長確認的申請,將不獲接受。
    ** 校長確認閱卷員申請限期延至2024年5月3日
重要事項
  •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只供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作招聘之用,本局亦會將資料予以保密。招聘程序完成後,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全部銷毀。
  • 本局不會聘任將會參加有關科目考試的申請人為考務人員。
  • 本局不會聘任正在任教或參與管理補習學校或於補習學校擁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申請人為考務人員。此限制亦適用於正在任教或參與管理補習學校或於補習學校擁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申請人的直系家庭成員/有密切關係者。
  • 本局不會聘任曾經或將會編製跟考試級別科目相關的教科書/參考書/練習的作者/編者/出版者為考務人員(課程發展處/考評局出版的書籍除外)。
  • 故意虛報資料的申請人會喪失受聘資格。
  • 登入時段在電腦閒置達30分鐘時會自動完結。系統將不會儲存任何未遞交的申請資料。若登入時段完結,請重新登入。
  • 考評局委任的考務人員參與屬高度機密的工作,他們必須按既定程序舉辦考試,並須簽署保密協議,承諾不會洩露他們的任命或任何機密資料予未經授權的人士,也不能參與任何可引致利益衝突的工作。
  • 若你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的簽證/進入許可,你須檢查該簽證/進入許可是否容許你於留港期間從事獲酬工作。
  • 此外,考務人員若有機會接觸考試相關的資訊、題材或文件,必須申報利益,以避免任何潛在的利益衝突。這項申報涵蓋申報人的配偶、近親家屬,以及與申報人同住的任何人士。與補習社人員或事務有連繫的申請者不會獲聘擔任公開考試的監考工作。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招聘及聘任
  • 閣下在考務人員系統提交的個人資料,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本局)將會用作以下用途:
        -  評估候選人是否適合擔任有關職位;
        -  處理 閣下的申請;及
        -  決定有關的聘任條款。
  • 就上述的用途,如認為適合,本局或會提交 閣下的個人資料予部門/小組,及/或任何內部/外界人士。
  • 閣下有責任填報申請表內要求提供的所有項目以助遴選及聘用之用途。如 閣下未能提供所需的資料,或會妨礙本局處理和評選 閣下的申請。性別不會作為篩選條件,只會用來為口試主考員編組及為試場安排監考員。
  • 就閱卷助理申請者所提供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或香港高級程度考試成績的個人資料,因應上述目的,本局會將它與本局所保存的數據作核對。
  • 如獲受聘,閣下須提供 閣下之銀行戶口作付款之用。
  • 於遞交申請表後,如 閣下需要更改已提供的資料,必須盡快通知本局。
  • 本局將會保留受聘者的個人資料不多於七年,而未獲受聘的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則會被保留兩年作日後參考之用。於保留期內,如本局需要相關的服務,本局或會移轉 閣下的個人資料予本局內相關部門/小組考慮。除非本局有具體理由有責任保留該等資料一段較長期間, 閣下曾提供的所有資料及申請表將於資料保留期滿後被銷毀。
  •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閣下可查閱及/或更改本局所持有 閣下的個人資料。如欲查閱或更改個人資料,請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查閱資料要求致函 [有關 HKDSE/LPA: epo@hkeaa.edu.hk; 有關 TSA: tsa1@hkeaa.edu.hk]。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款,本局有權向 閣下收取合理的行政費用以處理查閱有關資料的要求。
系統需求
  • 建議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或以上; FireFox 3.5 或以上; Chrome 6 或以上; Safari 5 或以上(請關閉瀏覽器封鎖快顯)
  • 建議終端機具備1GB或以上系統記憶體
  • 使用系統時的最佳解象度為1024 x 768
  • 本系統要求 Adobe Reader 7.0 或以上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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